陕西供销电子商务集团筹备组办公室
陕供电商集筹字〔2016〕03号
关于尽快推荐2016年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
县域电子商务运营中心项目拟实施县的函
各设区市供销社,韩城市、杨凌区供销社: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办公厅文件《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供销集团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文件要求,陕西供销电子商务集团筹备组将结合我省供销系统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在全省范围内预筛选若干县(区),作为拟实施县域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的县(区)上报全国供销总社。
请各市供销社对本市供销系统县域电子商务实施情况进行摸底,组织辖区县(区)供销社完成2016年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县域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有条件的市供销社
也可申报市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县的单行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县域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模板详见附件1)
二、县域运营中心项目基础信息表(模板详见附表1)
三、项目实施企业基础信息表(模板详见附表2)
四、推荐上报要求:
1.县域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拟实施县推荐范围
以市供销社为单位推荐,由市供销社负责所在市区域内的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
①安康市、汉中市、商洛市作为整市推进的陕西省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地区,上报所有成熟的县(区);
②杨凌区、韩城市仅对自己上报;
③其他市筛选不超过5个县(区)上报(必须包括本市陕西省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县)。
2.按照以上要求,形成文字材料,阐述准确,文字简练,内容真实。
3.在上报文字材料的同时,附项目实施企业以下资料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①营业执照
②税务登记证
③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发改委审批(审核、备案)手续
④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国土局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
⑤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局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⑥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环保局出具的环境影响评审意见
⑦企业荣誉证书及其他证件
4.市供销社对推荐项目实施县的理由分别加以阐述,并将名单排序,形成统一的报告(附项目实施县的单行材料)于2016年9月7日12:00将电子件发送至邮箱592503083@qq.com,将纸质资料送至西安市莲湖区大兴东路8号陕西供销电商运营中心。
联系人:马云飞 13700237925 029-89381414
周国平 18729013933 029-89381414
陕西供销电子商务集团筹备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日